□本報評論員 吳金彪
  上海踩踏事故、哈爾濱大火、湖南在建工地垮塌,近期各地相繼發生一些重大安全事故,一個個鮮活生命的逝去,使本該歡樂祥和的節日氣氛也蒙上幾多灰色。“今天,我們不說新年快樂。”在上海踩踏事故發生後的第二天清晨,這句話一度“刷屏”朋友圈。
  為什麼一到歲末年初,總有那麼多事故相伴?難道這些都是不可預估的天災?其實靜下心來思考,就會發覺很多事故都是人禍,預警不及時、防範不到位、僥幸心理嚴重……在經濟利益被優先考慮的今天,平日的生產生活過程中其實就已經積累了很多安全隱患,相對於科技的快速發展,我們的管理還相對滯後,安全意識也比較低,歲末年初生產經營活動多,交通運輸繁忙,人流物流集中,事故也就容易集中爆發。
  但這不是說我們就沒有辦法預防事故的發生,幾乎所有事故的發生都是有苗頭的,比如線路老化、比如人員密集、比如娛樂場所缺少逃生通道等,火災事故大多涉電,交通事故多因超速超載。“凡事預則立,不預則廢”,保障安全,關鍵是抓事故苗頭,有針對性地將事故扼殺在萌發期。
  歲末年初正值冬季,天干物燥,容易發生火災事故,再加上春節臨近,車流人流聚集,交通事故和人員密集場所事故也進入多發期,某個細小環節上的疏忽和紕漏,很可能造成比平日更大的且不可輓回的損失。所以說,針對“節日”事故,也需要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。反腐需要“狠抓節點”,預防事故發生同樣也要抓“節點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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